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累犯是指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或者被赦免后,五年内又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一般累犯要成立,得满足三个条件,前后罪都得是故意犯罪;前后罪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要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的五年之内。
而缓刑比较特殊,它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来判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里,犯罪分子实际上并没有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就算在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而且这个新罪也应该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因为前罪的刑罚没执行,就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个累犯成立的必要条件,自然不能认定是累犯。
不过,要是在缓刑期间再犯罪,那原来的缓刑会被撤销。法院会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来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