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偿还起诉后的优先顺序复杂且有多种情况。
先说法定优先受偿权。像搞建设工程的,如果债权人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那么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后的钱,他们能优先拿到,比有抵押权的人和其他普通债主都要优先。还有船舶、航空器这些方面的法定优先权,也能让债主比一般债主先拿到钱。
接着是担保物权。要是债权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这些担保,那债主可以就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打个比方,有人拿房子抵押借了钱,要是还不上,债权人就能把房子拍卖、变卖,用所得的钱优先拿回自己的债款。
再说说普通债权。要是好几个普通债主都起诉了,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够还所有债,那就按照各个债权的比例来还钱。不过,如果有债主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在执行分配的时候,有可能会多拿一部分。
当债务人破产了,破产财产得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还了,剩下的再按顺序来。第一是要还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这些费用;第二是还破产人欠的除前面说的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建议:债权人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尽量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这样能增加自己优先受偿的机会。要是发现债务人可能还不上钱,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