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种情况的婚姻是无效的。
首先是重婚。就是说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咱们国家的一夫一妻制。所以重婚形成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
其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也无效。像直系血亲,也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和子女;还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都不能结婚。因为从遗传学等方面考虑,这类婚姻不被法律允许。
另外,如果没到法定婚龄就结婚,婚姻也会被判定无效。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没达到这个年龄就结婚可不行。
要确定婚姻无效,得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来判决。一旦婚姻被法院判定无效,那就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之间该有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了。在两人同居期间得到的财产,先由当事人自己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要是因为重婚导致婚姻无效,在处理财产时,不能损害合法婚姻里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而无效婚姻中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和正常父母子女关系适用同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