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要判定夫妻之间构成遗弃罪,得从这几方面考量。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民法典》清楚规定,夫妻要相互扶养,要是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被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扶养费。
还得存在拒绝扶养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体现为消极不作为,像不给生活费用、不照顾对方生活起居等。举个例子,一方生病卧床,另一方却对其不管不顾,既不提供必要的医疗,也不照料生活。
另外,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在司法实践里,通常会从行为后果、持续时间等方面判断。要是被遗弃的人生活没着落、流离失所、重病无法医治,或者因被遗弃而自杀、自残等,就可认定为情节恶劣。
如果夫妻一方觉得另一方构成遗弃罪,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是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法院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