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情形下处理有贷款的房子时,得先搞清楚房子的产权到底归谁。常见的情况和处理办法有下面这些。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买的,而且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的时候,这房子一般就归登记产权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出的钱,以及房子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产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通常会参考一起还的房贷数额、房子增值的情况等。
2、要是房子是结婚后用夫妻共同的钱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商量着怎么分,比如一方要房子并接着还剩下的贷款,同时给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一般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对买房的贡献等因素。
3、如果房子是双方父母出钱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可以认为夫妻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拥有房子,但要是有其他约定就另当别论。离婚时就按各自的份额来分,剩下的贷款也按份额分担。
要是夫妻就房子分割谈不拢,可以到法院起诉。打官司的时候,有可能要对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