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男方不出庭,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处理,能否离成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判断。
要是男方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要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像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即便男方不出庭,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若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男方又不出庭,法院往往难以仅依据原告一方陈述就认定感情破裂,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若男方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会按撤诉处理,也就无法离婚。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为在男方不出庭时增加判离几率,原告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