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一审、二审判决不服,其实还有不少救济办法。
首先是申请再审。要是当事人觉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是当事人一方人数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申请再审得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不过,如果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情况起六个月内也能申请。
其次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可以这么做,在这些情形下,就可以申请: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法院超期没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的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审查当事人的申请,然后决定提不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最后是申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还有近亲属要是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能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案件的请求。申诉不受时间和审级的限制,但要注意,申诉不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