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对30天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不太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先签个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带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就进入30天的冷静期。
在这30天冷静期里,不需要夫妻俩都往民政局跑。要是有一方在冷静期不想离婚了,自己拿着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就行。去了之后,要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等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30天,这时候就需要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两人没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决定离婚前要慎重考虑,签离婚协议时看仔细条款。进入冷静期后,如果有不想离的想法,及时去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要记得一起去领离婚证,别因为疏忽导致后续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