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涉及的赠与,撤回要分不同情况。
要是赠与财产权利还没转移,按《民法典》,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像离婚协议约定把房产给对方,没办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能撤回。但离婚协议是整体,单纯用任意撤销权撤回,可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会综合离婚协议订立背景、目的等判断是否支持。
要是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随意撤回。但有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能行使撤销权。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想撤回赠与,可先和受赠人协商,达成一致撤回的协议。要是协商不成,赠与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撤销赠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