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婚姻期间,夫妻财产不进行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况。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还在存续时,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夫妻一方能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比如一方偷偷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还转移了房款,另一方发现后就能通过请求分割财产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要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需要支付费用的一方也能请求分割。像一方父母患重病急需医疗费,另一方却拒绝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分割。
在分割方式方面,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方案。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房产分割为例,法院可能会考虑哪一方对家庭贡献更大,以及是否抚养子女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