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审申诉有一定条件。按照民诉法规定,当事人若觉得已生效的二审离婚判决、裁定有误,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申请再审。比如原判决没处理另一方隐匿的财产,二审后找到相关证据,证明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可据此申诉。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也能申诉。像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认定一方经济条件更好从而获得抚养权,但证明该事实的材料虚假或不充分,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也可申诉。若财产分割时,错误适用法律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划分不当,当事人能以此申请。
审判程序存在错误,如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应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也能作为申诉理由。
需要注意,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但财产分割问题,若符合条件,可就财产分割部分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