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离婚协议里规定一方得给5000块钱,但给不出来,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
如果还在双方商量的阶段,要给钱的一方得赶紧跟对方说一声,讲清楚给不了钱的原因,像经济上有困难之类的,然后试着和对方商量更改支付的方式、时间或者金额。双方可以签个补充协议,把新的支付安排确定下来。
2、要是商量没成功,而且已经到了该给钱的日子,另一方就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到法院去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作用,要是一方不按照约定做事,另一方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之后,如果要给钱的一方还是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力去查、去冻结、去划拨要给钱一方的银行存款,也能查封、扣押、拍卖他名下的财产,以此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3、要是给钱的一方确实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像得了重大疾病、丢了工作等,暂时拿不出钱来,在打官司的时候可以跟法院如实讲清楚情况,让法院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