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具体步骤。
第一步,得先确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通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去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要是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关在监狱里,原告就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第二步,准备起诉要用的材料。要写一份起诉状,里面得写清楚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自己的诉求(像请求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等),还有事情的经过和理由。另外,还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情况、孩子情况的相关证据。
第三步,到法院立案。把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要是符合立案条件,就会立案,然后通知你交诉讼费;要是不符合,会告诉你原因,还会指导你补充材料。
立案之后,就等着法院安排开庭。开庭的时候,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把自己的想法和诉求说清楚。
最后,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作出判决。要是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