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绝男子求婚被要求还钱,要按款项性质不同来处理。
要是涉及彩礼,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所以这种情况下,女子可能得返还彩礼。
恋爱期间的一般性赠与,像节日红包、日常礼物这类,通常算无偿赠与。赠与人交付财物后,赠与行为就完成了,女子不用返还。
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例如大额转账、买昂贵首饰等,当结婚目的实现不了,男子有权要求女子返还。
要是男子用威胁、骚扰等非法方式索要钱财,女子可以报警,维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女子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买凭证等,方便在发生纠纷时证明款项性质。要是双方协商不成,男子起诉了,女子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