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诉讼里,律师费承担要分情况。正常来说,民事诉讼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也就是各自承担自己请律师的费用。因为律师费不是必然产生的费用,法律没强制一方承担对方律师费。
不过,也有例外。要是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里明确约定,诉讼时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那就按合同来,胜诉方律师费由败诉方出。这种约定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有法律效力。
另外,若法律特别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就得按法律执行。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要适当分担。
总结一下,借贷诉讼中律师费承担,先看合同有无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一般各自承担,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遇到借贷诉讼,当事人要先查看合同约定,有约定可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没约定且无法律特别规定,就得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