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找不到人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得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后确定子女抚养权,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要是起诉离婚时一方找不到人,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然后进行缺席判决。假如找不到的这一方本来有抚养能力,还一直尽着抚养义务,法院会考虑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这些因素,不一定会剥夺他/她的抚养权。不过,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把抚养权判给另一方,让找不到的那一方支付抚养费。
要是找不到的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严重不良嗜好等,法院大概率会把抚养权判给另一方。还有,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那得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
要是还没离婚,一方就找不到人了,另一方可以先把抚养孩子的责任承担起来。要是因为经济等问题,一个人实在难以抚养孩子,那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之后通过变更监护人等办法,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同时,还能要求用对方的财产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