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一方能拿到补偿款,主要有下面这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一方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在夫妻生活里,要是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另一方也应该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这样规定是为了平衡夫妻在家庭中的付出,保障为家庭付出多的一方的权益。
其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些过错行为违背了婚姻里的忠诚和尊重义务,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的法律救济,能弥补他们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最后,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能力负担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帮助的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一方的保护,确保他们离婚后能维持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