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是能在异地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起诉一个人,一般要去这个人住所地的法院;要是他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去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简单讲,如果被告在异地有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在那里,就可以在这个异地的法院起诉。
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在一个地方住了一年以上,但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所以,要是能证明被告在异地连续住了一年以上,这个异地的法院就有权力审理这个案子。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索要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案子里,有好几个被告,而且他们的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方,原告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像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这类能证明抚养关系,以及抚养费是怎么约定或者判决的文件。有了这些证据,才能让自己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