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里,不少人对于过错方的判定和责任承担存在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面几种情况可判定为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实际判定时,重婚得有证据证明过错方在婚姻期间和别人再次登记结婚,或者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没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得有出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对家庭成员长期折磨、忽视或不扶养。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结合具体案件判断。
过错方在离婚时要担责。财产分割上,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让无过错方多分些财产。而且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针对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则根据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等确定。要是遇到复杂的离婚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