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按照我国法律,如果夫妻里有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最终导致离婚,那么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先来说物质损害赔偿,它主要是对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像过错方偷偷藏起、转走、卖掉、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对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过错方可能会少分甚至分不到财产。要是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这些行为,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同时让过错方赔偿物质上的损失。
再看看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要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错误程度、具体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这里要提醒大家,无过错方如果要提损害赔偿请求,最好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一并提出。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没在这时提出赔偿请求,那也能在离婚后另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