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和普通协议不同,它不存在效力待定的状况。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才能生效的协议,这个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要是没完成离婚登记,即便协议签好了,它也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夫妻签好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去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如果过了离婚冷静期30天,夫妻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双方顺利度过冷静期,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查看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有没有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要是都符合要求,就会给双方登记并发离婚证,这时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法律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要充分考虑清楚,对协议内容反复斟酌。在冷静期内,也可以多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如果决定离婚,要确保协议中各项内容公平合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