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关键。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多种认定标准。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会被认定感情破裂,即一方在婚姻期间和别人结婚,或者和他人持续、稳定地一起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在此列,家庭暴力不只是身体上的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虐待、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长期折磨,不履行扶养义务。
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也能认定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同样可以,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且要持续满两年。
还有兜底条款,即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双方因生育问题产生纠纷,导致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且调解无效,法院可认定感情破裂。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准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也应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