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但男方不想离,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判决离婚有个法定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是女方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比如对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调解没用后,通常会判离。另外,要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离。要是法院之前判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也会判离。
但要是女方拿不出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只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不过女方也别灰心,可以在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等一段时间再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认定两人感情确实破裂,和好无望,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