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出现以下情形,法院应支持: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订婚同居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判断。
先看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生活时间长,彩礼可能已用于共同开销,返还数额会减少;生活时间短,返还比例相对高。
再看彩礼使用情况。若彩礼用于购买共同物品或共同生活支出,这部分要从返还数额中扣除。
导致不能结婚的过错程度也重要。女方过错导致无法结婚,返还比例可能高;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大小确定返还比例。
通常,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且彩礼大部分未用,可能返还大部分;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彩礼大量用于共同生活,可能只返还部分。具体返还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