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金额标准在相关司法解释里有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首先,如果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都算情节严重。
要是建立赌博网站后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也在3万元以上,同样属于情节严重。另外,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让下级代理接受投注;还有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这些也都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况。当然,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过,没达到上述“情节严重”标准,但有开设赌场行为的,也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实际生活中,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像亲朋好友之间小打小闹;还有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这些是不会被当作赌博来处理的。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别一不小心就触碰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