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申请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它们的操作大不一样。
先说协议离婚。按照法律,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从2021年起,有些地方开展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要是夫妻双方所在地区在试点范围内,就能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要是不在,那就得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等冷静期过了,30天内双方还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给大家提个醒,签离婚协议的时候要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儿都商量好写清楚,免得以后有麻烦。
再说说诉讼离婚。要是夫妻一方想离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而且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要是调解没用,而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建议大家在诉讼离婚前,收集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等,这样对自己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