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也可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父母都想直接抚养,有这些情况的一方可优先获得抚养权: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跟其生活时间久,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跟其生活对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病,或是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子女共同生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官会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此外,父母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要是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一致,可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而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一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大家遇到这类纠纷,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