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后对方不上庭,处理方式分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像离婚案件里的被告,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强制其到庭。
对于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会按不同程序处理。在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能缺席判决。也就是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审查案件事实,然后作出判决。在二审程序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若被告是被上诉人,法院可能缺席判决。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其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若法定代理人是原告方,法院按撤诉处理;若为被告方,法院可缺席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会缺席判决。
需要注意,缺席判决有风险。被告不到庭会丧失答辩、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仅依据原告证据判决,可能对被告不利。所以被告应尽量按时出庭,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