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会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若需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要保密。
若事故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方受伤时,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要结合事故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涉及逃逸、是否需要检验鉴定等来确定。建议事故当事人及时关注处理进度,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按规定时间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