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时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按“谁主张,谁负担”的办法来,大多时候是当事人自己掏腰包。在民事诉讼里,法律没明确说这费用得让对方出,所以正常来讲,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交通费都得自己付。
2、不过,有些特定情况,交通费用能让对方承担。像合同纠纷,如果合同写得明白,一方违约时要承担另一方解决纠纷的合理费用,其中就有交通费,那么打赢官司的守约方,就能按合同让违约方承担这费用。
3、在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这类案子中,按照相关法律,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花的合理开支,像交通费,能要求侵权人给。但当事人得拿出票据等证据,证明这交通费用是真实发生的,而且花得合理。
4、刑事诉讼中,刑事被害人参加诉讼的交通费用通常自己承担。但要是证人出庭作证,他们因为履行作证义务产生的交通费用,司法机关会给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