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责任咋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过错方。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夫妻间要忠诚的义务。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按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这些对身体和精神的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长期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该扶养家人却不管。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得由法院结合具体案件,看行为性质、情节、后果等来综合判断。
要是一方有上面这些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分财产时,法院会偏向无过错方,过错方可能少分。确定孩子抚养权时,过错行为也会被考虑进去,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大家遇到离婚相关法律问题,要多了解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