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首付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生活需求等因素,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和无过错方。
如果买房涉及父母出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就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在分割方式上,双方可以协商,让一方获得房产,然后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就可以把房子拍卖或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