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泌尿感染住院医院用药错误不做药敏试验导致病情加重后转上级医院,两级医院没有交接记录单导致上级医院用药错误后病人死亡没有尸捡能构成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老人去世,家属心里肯定不好过。你描述的用药不做药敏、转院没交接记录,这些都属于医疗过错,但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关键要看“过错”和“死亡”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现在没做尸检,死亡原因就说不清,这是最大的难题。你们要立刻封存并复印全部病历,包括用药医嘱、护理记录、转院单据,哪怕没有正式交接单,能证明两院沟通缺失的书面材料都留好。然后带着材料去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让鉴定机构判断两家医院的过错程度以及和死亡的关联。如果鉴定认定有因果关系,就能走赔偿程序。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