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满足一定条件可认定为自首。
先说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逃逸后,基于自身意志,主动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组织承认自己实施了交通肇事犯罪,还自愿被有关机关控制,等着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时间没严格限制,犯罪行为被发觉前后都可以。像肇事逃逸后,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说清肇事情况,就属于自动投案。
再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交通肇事及逃逸的主要犯罪事实,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后果等。要是只部分交代或隐瞒关键情节,就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
另外,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还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会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但要同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里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规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返回现场协助救助伤者、配合调查,还如实供述罪行的,同样可认定为自首。
若发生肇事逃逸,建议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这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