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首要任务。要是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务,那这肯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也属于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还是得算共同债务。
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后,通常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找法院来判了。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是怎么产生的、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像一方因为赌博等违法活动欠的“债”,就算另一方也在借条上签了字,因为这种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也不用还。
离婚时碰到要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先搞清楚债务到底是什么性质,再确定还钱的办法。要是双方谈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这样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