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在面临离婚时,有不少法律途径能保护自己权益。
在财产分割上,《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大多是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家庭主妇虽然没外出挣钱,但操持家务、照顾家人贡献很大,有权利要求平等分财产。像房子、车子这类重要财产,得弄清楚购买时间和谁出的钱,来确定是不是共同财产。要是一方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卖掉或损坏财产,分财产时就会少分甚至不分。比如丈夫悄悄把夫妻共有的存款转到自己父母名下,这种行为就属于转移财产,妻子发现后可以要求丈夫少分财产。所以家庭主妇平时要多留意家庭财产状况,保存好相关凭证。
经济补偿也不能忽视。因为家庭主妇为家庭付出多,离婚时能要求对方给补偿。补偿给多少得看家里经济情况、主妇做家务的时间和辛苦程度。家庭主妇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记录做家务的日常时间安排,来争取合理补偿。
如果离婚后生活有困难,像没地方住、没钱生活等,能让对方给点经济帮助。帮助方式和时间双方先商量,商量不拢就由法院判。
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家庭主妇长期照顾孩子,和孩子感情深,有优势争取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看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而且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得给抚养费。家庭主妇要多和孩子相处,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