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债务通常由举债方自己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判断单方债务的标准。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一方没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朋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独自筹资经营,收入没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单方债务,由举债方个人偿还。
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除外。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认,这类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夫妻单方债务分配时,得先确定债务性质,收集证据证明是否为单方债务。离婚时若有债务分配争议,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