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一般遵循这些原则。夫妻双方能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夫妻可按自身意愿协商财产分配方式和比例。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就具有法律效力。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像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都属个人财产。
司法实践里,法院还会考虑财产来源、数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多,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法院分割财产时可能适当照顾。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