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没有有效期限的说法。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法律文书,里面会写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
这份认定书很重要,是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等问题的关键证据。只要它一经作出,没被依法撤销或更改,证明效力就长期有效。
要是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后,若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会作出复核结论,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如果复核维持原认定,或者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核,认定书就有了确定的证明力,在后续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中,都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