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挪用公款后归还,数额该怎么算呢?这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多次挪用公款进行的是一般活动,而且每次挪用都超过三个月没还,那挪用数额就得把每次挪用的钱加起来。就像第一次挪了一笔钱,过了三个月都没还,后来又挪了另一笔,同样超过三个月没还,这两笔钱的总数就是挪用数额。
要是多次挪用公款去搞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不管每次挪用时间长短,都要算进挪用数额里。比如先挪用钱去炒股,后来又挪用钱去赌博,这两笔钱加起来就是挪用数额。
要是多次挪用公款,中间有归还的情况,而且挪用的钱用在了不同类型的活动上,那就得分开算。用于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的数额要累计起来;用于一般活动的,只算超过三个月没还的部分。要是有归还的部分,对于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归还了也不影响之前挪用数额的认定,不过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个情节;对于一般活动,在三个月内归还的部分就不算在挪用数额里。
所以,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归还后的数额,要综合考虑挪用的用途、时间和归还情况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这样才能为准确量刑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