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原告不到场的情况要分情况处理。
要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没正当理由就拒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人身属性强,原告有义务亲自参加庭审表达意愿和诉求。按撤诉处理后,本次诉讼程序就终结了,若原告之后还想离婚,得重新起诉。
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场,像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庭审,那要及时向法院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就会批准延期,等原告能参加庭审时再接着审理。
另外,若原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除了不能表达意思的情况,本人还是要出庭。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清楚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