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打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官司时,当事人得按这个办法交诉讼费用,其中就包括案件受理费。要是当事人不交案件受理费,会出现下面这些情况。
先说立案阶段,要是原告从接到法院交诉讼费用通知的第二天起,没在规定时间内交案件受理费,又没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这类特殊情况,法院就会按自动撤诉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不再审理这个案子了,相当于原告主动放弃起诉的权利。
再看上诉案件,要是上诉人没按规定时间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没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没通过,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还是没交案件受理费,那就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也就生效了。
对于反诉案件,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决定一起审理的,双方都要分别预交案件受理费。要是反诉的一方不交,反诉这部分就按自动撤诉处理,但不影响本诉继续审理。
总的来讲,不交案件受理费,往往会让当事人的起诉、上诉或者反诉按自动撤回处理,失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机会。所以,大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交案件受理费。要是经济上有困难,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