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确定公司的归属,要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公司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且婚后没有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那公司还是归这一方,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要是公司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成立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确定归属时,双方能协商把公司给一方,得到公司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可依据公司实际价值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来定。
要是公司有其他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商好把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给股东的配偶。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那股东的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样价格买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买出资额,就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
离婚协议里公司归属,夫妻双方能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