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打官司请律师,一般来说律师费得自己掏腰包,遵循“谁请律师谁给钱”的规矩。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只要法律没有特别说明,合同也没明确规定,那律师费的承担方式不会因为二审改判就变了。
不过呢,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案子,法律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出。像知识产权侵权案,有人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种情况下败诉方就可能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还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以及担保权纠纷案件等。要是你的案子属于这些法定情形,而且你在打官司的时候明确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要是当事人签的合同里对律师费的承担有约定,比如说约定违约的一方要承担守约方为了维权请律师花的钱,那么二审改判后,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要打官司,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以考虑把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写清楚,这样以后万一有纠纷,就能按照合同来处理。另外,要是遇到法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况,记得在诉讼请求里明确提出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一审不服二审改判时,通常律师费还是自己出,但有法定情形或合同约定的,就按规定和约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