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一方重病时选择离婚,很多人会觉得另一方应该给予赔偿,但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赔偿。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会涉及经济帮助或者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离婚的时候一方生活困难,有能力的另一方得给点适当帮助。像一方因为重病生活陷入困境,另一方在离婚时就得根据实际情况帮一把,比如给点生活费,或者提供住房,让患病的一方生活有保障。
要是有法定的过错情况,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没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一方重病不属于法定的过错赔偿情况。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因为重病需要花很多医疗费和生活费用,法院在分财产时会多照顾患病方,让患病方多拿点财产,这样后续的治疗和生活就有保障了。
所以,夫妻一方重病时离婚,给不给赔偿、给多少,得看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平的判决。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双方都保持理性,先自行友好协商,协商时把各种情况都考虑周全。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去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