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时能提精神损失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存在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要是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协议里提精神损失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双方可就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不过,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像过错方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
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精神损失费,此约定有合同效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但要是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仅以其他理由要求精神损失费,对方有权拒绝,因为这类赔偿请求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