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经济赔偿主要有离婚损害赔偿和经济补偿这两种。
先说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最终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金额要综合好多因素来确定。比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果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持续时间越长、情节越恶劣,赔偿可能就越多;还有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损害程度,要是导致无过错方得了抑郁等精神疾病,赔偿也会受影响;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很关键,要是过错方经济条件好,赔偿金额可能就高一些;另外,当地的生活水平也有影响,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标准一般比欠发达地区要高。在司法实践中,赔偿数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十万元这个范围。
再说说经济补偿。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金额要考虑付出义务的多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为对方的付出获得了多少利益,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具体的数额没有统一标准,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