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发起撤销之诉后,财产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是法院判决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这个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行为被撤销,第三人要把从债务人那里得到的财产返还回来。要是财产能返还,就得让情况恢复到债务人实施行为之前的状态,把财产还给债务人,这样债权人的债权就能得到保障。
要是财产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像财产已经被消耗、毁损了,第三人就得折价补偿。补偿的价值会根据合理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
要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且受让人知道这种情况,受让人也要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但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财产,并且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能就不用返还财产了,不过债务人得把转让所得用来偿还债务。
在撤销之诉进行期间,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避免财产被转移、隐匿,这样才能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