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很多人会关心到底由哪个法院来管。一般来说,这类案件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的刑事案件有三类,一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是恐怖活动案件,三是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刑包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通常达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
基层人民法院主要管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以及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除外。高级人民法院管全省性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
不过,实际情况中案件管辖也会有调整。要是上级法院觉得有必要,能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要是下级法院觉得案情重大、复杂,也能请求移送给上级法院审判。所以,遇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类案件,具体管辖还得结合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