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微信聊天记录是有可能成为法庭上的有效证据的,但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类型,微信聊天记录就属于电子数据。
先说真实性。这意味着聊天记录得是原汁原味、没被改过的。你得拿出微信账号的原始使用设备,像手机、平板,来证明聊天记录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得把整个对话场景完整呈现。比如你和别人谈生意,不能只截取对方答应给你好处的那几句,前面的协商过程也得展示。
再说关联性。聊天记录的内容得跟案件的事儿有关系,能证明关键事实。打个比方,在买卖纠纷里,你们关于商品价格、交货时间的聊天内容,就和案件有关联。
最后是合法性。获取聊天记录的方法得合法,不能偷偷摸摸侵犯别人隐私,或者用不正当手段去别人设备里拿。比如不能趁人不注意偷看人家手机获取记录。
在实际打官司时,如果要把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交上去,最好再找些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更有说服力。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仔细审查判断微信聊天记录到底能不能证明事儿。要是遇到类似情况,大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原始记录,用合法方式获取,多找些证据相互印证。